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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聚焦:【理通三迤】“三个坚持”健全乡村治理
来源: 云南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26 22:24:41


(资料图片)

作者:善芳慧

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,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。为适应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形势,应对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挑战,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迫在眉睫。

坚持党建引领,激活乡村治理“神经末梢”。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关系着乡村振兴的未来前景,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,必须选强配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,建设一支政治过硬、本领过硬、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,增强村“两委”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要锤炼政治素质,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;要坚持群众路线,确保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乡村日常事务,发挥党员带头作用,从而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,为乡村治理凝聚人心和力量;要激发领富能力,立足本地实际、发挥自身优势,在反复的学习、实践中寻找带领群众致富的新路子,让村民更富、村集体经济更强。

坚持以人为本,稳固乡村治理“脉搏”。要涵养“一枝一叶总关情”的为民情怀,将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,创新服务方式,延伸服务触角,提升服务水平,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好,使基层治理真正贴近基层、服务群众,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;要推动重心下移,深化民主自治,在解决民生问题、办好民生实事的过程中,坚持村民主体地位,尊重村民意愿,激发干事热情,引导村民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,通过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,为建设美好家园尽责尽力。

坚持法治治理,筑牢乡村治理“根基”。法治农村建设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,改善农村法治环境,有利于推进农村和谐稳定、持续发展。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,就要定期开展普法教育,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,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,用法治文化引导思想道德建设,培育良好家风、文明乡风、淳朴民风,形成乡村社会新风尚;要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,组织专业人才担任乡村法律顾问,实现“一村一顾问”,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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